1、本《车间管理细则》适用于数据跳线生产部、光纤跳线生产部、网络设备生产部等生产部门。
2、各生产部主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,根据各班组的实际情况,完成生产任务。
3、各生产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部门主管的工作安排。
4、所有生产人员必须在上班打卡后5分钟内到达工作岗位并进入工作状态。
5、严禁在工作时间,进行非工作需要的聊天、讨论,严禁大声喧哗。
6、严禁在车间进食,严禁将食品、水杯放置在操作台或其他工作区域,必须放置在指定位置。
7、各生产部的非计件工种,在总经理的领导下,各部门主管相互协调,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跨部门合作。
8、各生产部主管对该部门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负责。当跨部门合作的情况下,非本部门的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本部门主管的管理。
9、各生产部门确实需要加班的情况下,由生产部主管提出申请,提交到总经理并得到批复后方可实施加班。
10、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必须控制在公司的规定之内,如若超出,公司将对其要求进行赔偿,并影响到相关人员及部门主管的绩效。
具体品质控制要求及赔偿标准见《品质控制管理办法》。
11、所有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。对不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的人员,实行处罚制度。
具体处罚标准见《违规行为一览表》
12、公司将对被开除的生产人员不提供任何经济赔偿。
13、岗前培训人员在三个月的培训期内,提出考核申请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,并且每次提出的间隔不得少于15天。